|
宜宾市科技局简介 |
据根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宜宾市市县乡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宜委发[2001]24号),设置宜宾市科学技术局。市科学技术局是主管全市科学技术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县级。
主要职能:
(一)组织贯彻党和国家,科技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贯彻意见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实施情况;研究提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科技创新机制;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科技体制改革方案,并检查贯彻执行情况,指导全市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二)组织研究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依靠科技进步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全市科技发展优先和重点发展领域;组织编制全市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规划;归口管理全市重点科技计划项目(包括科学研究、科技攻关、科技开发计划、“火炬”计划、高科技产业计划、星火计划、新产品试制鉴定计划、社会科技发展计划、科技成果推广计划等科技计划项目);负责全市科技项目招标管理工作。
(三)研究建立完善科技风险投资体系和多元化科技投入 体系,增加科技收入;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归口管理科技“三项费”、科学事业费、科技外事经费和其他科技专项经费并负责预决算编制;协同有关部门综合运用财政、信贷、税收等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实施对科技工作的宏观调控,组织力量开展软件科学研究、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四)负责全市农村科技工的组织协调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农村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农业科技发展纲要,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和创新,建立健全农村科技创新体系,加强星火密集区、农业科技示范区和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科技支撑体系。
(五)组织协调开展全市高新技术的应用研究和推广,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会同有关部门抓好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工程技术中心等科技基础设施以及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科技服务机构的申报、审批和建设。管理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新产品的认定。
(六)归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保密、技术市场、与技术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负责技术评估科技新闻发布、科技信息、科技刊物、科技统计、科技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科技进步奖励和科技成果推广工作;指导联系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负责全市所有国内外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科技交流和合作;负责科技系统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七)负责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组织制定科学技术普及规划和计划并督促检查;组织开展科技活动周和科技宣传工作。
(八)对各区县、各部门、各行业的科技工作进行指导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党政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科技人才资源管理办法和做好科技管理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承办市科教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
| |
|